
中国经济网南宁10月12日综合报道 据广西日报报道,10月10日上午,广西南宁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,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南宁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。会上,自治区党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刘艳红宣读了自治区党委决定。
上述报道显示,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刘艳红已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长。


刘艳红,女,1968年11月出生,汉族,中共党员,大学学历,工商管理硕士。曾任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、厅长,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、党委副书记。近日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、常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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